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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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森林资源转让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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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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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东湖行政服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 月湖区交通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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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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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办理)依据 |
《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第十四条 : “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权限对转让森林资源的申请进行审核或者审批:……(二)面积5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审核或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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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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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条件 |
1、森林资源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将其可以依法转让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按照法定程序以有偿或者互换的方式转移给他人;2、500—1000公顷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属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3、申请转让的标的物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森林资源;4、权属明晰,没有争议;5、申报材料齐全;6、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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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2、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3、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及地形图、林种、树种、林龄等相关证明材料;4、受让的森林资源用途说明;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6、转让共有或者合资、合作经营的森林资源的,还应当提交共有人或者合资、合作各方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7、转让国有森林资源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拟转让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报告;8、转让集体森林资源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拟转让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意集体森林资源转让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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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公示论证——复审——审批决定——窗口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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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原60个工作日,现建议50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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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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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市林业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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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016264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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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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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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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许千顺 |
所在部门 |
鹰潭市林业局林政科 |
联系电话 |
07016433833 13870007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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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lzk@163.com |